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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5万元!事关你家的电梯,速看江门这项新政策!

最高补贴15万元!事关你家的电梯,速看江门这项新政策!
2024年12月03日 12:41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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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日报 《江门日报》官方账号

  近日,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房〔2024〕263号),督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全面开展本地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居民意愿摸排,编制更新改造年度计划任务,提前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的申报工作。

  摸清更新改造需求

  制定2025—2027年计划任务

  按照省文件指引,住宅老旧电梯是指广东省内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的住宅楼使用的老旧电梯(即在2009年5月1日前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住宅老旧电梯)。各县(市、区)对本地区使用登记年限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逐台开展居民初步意愿摸查,按照年限长、故障频繁优先、居民意愿强烈的优先的模式,制定2025—2027年更新改造的工作计划。  

  做好项目储备

  推进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

  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做好我市项目申报工作。

  一是明确支持对象、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已经纳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范围。支持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使用登记年限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登记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在2004年5月1日前办理了使用登记证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参照2024年标准,补助标准为更新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改造电梯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二是组织主体申报。申报工作原则上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生产商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落实更新改造项目储备,督促企业(物业公司、电梯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做好业主意见表决、建设方案等项目资料,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相关系统上进行立项备案申报,按省政策指引开展申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

  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旨在鼓励和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升住宅电梯安全性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是我市积极响应国家设备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储备条件

  1.应为申报当年开工或未开工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实施更新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15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单台投资须大于5万元。

  2.居民已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3.多渠道筹措电梯更新改造资金的,应确保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4.申报项目应于超长期国债下拨当年年底前开工,并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

  5.纳入储备的项目,应在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取得项目编码,并按照清单提交申报材料

  (二)资料清单

  1.资金申请报告;

  2.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3.电梯的更新改造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

  4.电梯产权人同意更新改造的,应提交产权人对更新改造方案、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投票通过的材料(材料中应包含:拟更新改造电梯的设备注册代码、资金筹集与使用方式、拟选择的供应商及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更新改造顺序等,并经业委会(如有)或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若不能在召开业主大会期间确定供应商、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等事项的,应在表决事项中明确授权由使用单位实施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5.电梯产权人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提交电梯安全评估(评价)报告及更新改造资金筹措方案;

  6.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要求的其他材料。

  都看到这儿了

  一起做个小调查问卷吧

  来源:江门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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