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连发生的广东深圳五岁男童和江苏南京女童因高空坠物发生伤亡的事件,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高空坠物也被公众们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那么,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害,法律责任如何界定?新闻广播记者王悦报道:
近年来,高空坠物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高空坠物”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出现的相关结果就达1000多个。在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半年内裁判的一起案件中,市民赵先生停在楼下的宝马轿车,被楼上居民周某家发生掉落的防护窗护栏和居民楼外墙皮砸坏,产生5万多元修车费及拖车费。协商不下,赵先生将周某和物业公司一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据海淀法院法官助理王晓丹介绍,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他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个案例当中,业主对于家中安装多年的房子窗户栏负有一个及时管理维护的义务,他并没有能够证明他履行了这种义务具有过错,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对于公共设施应当进行及时的管理维护,而在此前也发生了多起外墙墙皮脱落事件,但是一直也没有修好,这也是恰恰证明他具有过错。”
同时王晓丹指出,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在相关事件中常有发生:
“现实当中我们很多案例也是找不到确定的具体侵权人是谁抛掷了这个物品,除了可以证明在事发时我既不在案发现场又没有作案的可能,剩余的业主,法律规定需要共同承担补偿责任,也可以说是集体“背锅”。”
北京京师律师所律师钟兰安在采访中表示,高空坠物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并不对高空坠物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是一个成年人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高空坠物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那么它很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此前报道中的相关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25楼抛下,冲击力便足以致人死亡。面对高空坠物事件屡禁不止,钟律师建议,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
“关于高空坠物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其中一方面是侵权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而言非常有限,为了解决问题,第一,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要加强对建筑物的管理进行有效的监控,第二点还是要加强对于受害者的这种赔偿,使侵权人感受到压力,去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并杜绝高空坠物行为。”
王晓丹也提示公众:“为了对自己还有别的家庭负责,我们要定期检查自己的窗户,自己的阳台搁置物、悬挂物等等,出门的时候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广告牌下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