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登记的各类企业进行排查清理
大庆鑫隆泰运输有限公司等85户各类企业
至少连续两个年度
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公告如下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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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文件如下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性公告
大庆鑫隆泰运输有限公司等85户各类企业: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登记的各类企业进行排查清理,大庆鑫隆泰运输有限公司等85户各类企业至少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系统查询你单位公示信息、核查企业档案,通过电话联络、到登记住所(经营场所)、通讯场所等现场检查、通过两次登记住所邮寄排查等方式逐一核实,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经税务部门核查,也未发现你单位近两年纳(申报)税事实,初步认定你单位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事实,我局已将你单位列入清理范围,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你单位应立即完成未公示年度年度报告并依法到原登记机关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二、你公司存在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变更行为的,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存在停业、解散、清算等情况,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四、你公司如继续经营存续,请自通告即日起30日内携带公司近1年的财务帐薄到大庆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说明情况,联系人:陈恩超、黄艳丽、李圆圆;联系电话:0459-6040897、6186018、6186663。
你单位现已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在银行开户贷款等方面受到了影响。公告发出后30日内你单位若逾期未办理相关业务,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吊销,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特此提示公告。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