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我在大连缴纳的公积金,爱人在大庆缴纳的公积金。目前要在大庆买房,两地的公积金能一起在大庆贷款买房吗?
7月9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您如果想作为共同借款人参贷,需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缴存证明(需签字盖章确认)和至少半年的缴存流水明细(需盖章确认)。其他手续跟本市公积金缴存人申贷要求相同。
以上问政答政信息来自“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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