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对位于良庆区的一处房屋
进行了强制腾迁。
据了解,
房屋原来的主人
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一再逃避,
最终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
当天上午9点,记者跟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良庆区金地花园小区的一套楼中楼内。
据执行法官覃光开介绍,这套房子原来的主人雷某在几年前涉及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当时判决书判决的标的是15万左右,但这名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
随后,法院将雷某的房子进行拍卖。
然而,拍卖成功后,雷某依然不愿意配合法院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覃光开告诉记者,房屋竞拍成交后,原来的承办法官以及负责拍卖的同事都跟被执行人雷某进行了沟通,也上门贴了公告,告知她要限期搬离,也对她进行了停水停电的处理,但她一直都没有自行搬迁。
记者注意到,这处房屋到处是灰尘,水电也处于停止供应的状态,但其中一间房内却养有一只猫和一条狗;卧室内还摆放着许多首饰;除了空调被拆走外,衣物、家具甚至角落里的一架钢琴都没有搬走。
随后,执行法官对房屋内的贵重物品进行了登记,按照程序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迁到为雷某临时租赁的房屋内,两只宠物则送到社区的宠物店让人暂时照料,房屋腾迁完毕后依法交付给买受人。
来源:法治最前线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