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女子李某驾车经过南宁南收费站时,因超速(137公里/小时)被交警拦下。
不仅如此,民警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女子驾驶的车辆行驶证上显示,登记时车身为白色,如今摇身一变却成了粉红色。
到底是谁把车辆变了色呢?
民警:什么时候贴的膜?
女子 李某:前几天,我回湖南去贴的。
民警:记得要改。
女子 李某:我国庆节回去改。
民警对李某将车身白色喷成粉红色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其及时到车管所备案。但是李某食言了!
10月16日,李某驾驶同一辆车途经南宁南收费站时,又被民警查获。
而且查获李某的还是一个月前的那位民警。一定是特别的“缘份”!民警一眼就认出了这名“老熟人”。
民警:这是我第二次查到你了,一个月了,还是没有改回车身原来的白色。而且……你今天还穿拖鞋开车?知道不能穿拖鞋开车吗?
女子 李某:知道……
整整一个月后,李某自己也没想到,竟然在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这一次,李某不仅没有按要求对车辆外观的更改进行备案登记,而且还穿拖鞋开车。
更严重的是……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吕星阳告诉记者,第二次查到李某时,其驾驶证已经被记14分,“也就是说,现阶段下,李某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目前,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扣留驾驶证的处罚,此外,李某还因擅自改变车辆外观且未到车管所进行备案登记,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法治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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