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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广西!后车追尾全责,前车无责却被拘留……咋回事?

事发广西!后车追尾全责,前车无责却被拘留……咋回事?
2020年11月27日 22:06 新浪网 作者 930老友记

  11月24日9时许,玉林市博白县径口镇的陈某(化名)驾驶一辆黑色汽车至玉福路口丽湾大酒店对面右转弯车道处时,被明某(化名)驾驶的一辆白色汽车追尾,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被追尾的黑色汽车后尾右侧受损

  双方协商无果找来交警,交警判定白色小车全责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最终无果,选择报警。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勘查调查,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和两车肇事的事实,认定白色汽车司机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承担两车损失的经济赔偿,双方认可交警的判定。

  造成追尾事故的白色汽车车头左侧受损

  陈某未取得驾驶证,被行拘5日罚款1500元

  然而,就在陈某欲驾车离开时,事故处理民警将其拦下。原来,在处理事故时,细心的民警发现陈某尚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便将其带回队部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陈某曾于2020年6月25日首次领取了E类驾驶证(即摩托车驾驶证),却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超分被交警部门暂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民警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陈某无责却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5日

  广西交警提醒,驾车上路,驾驶人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时刻留意前方道路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车速和车距,随时做好减速和避让的准备。另外,无证驾驶害人害己,请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希望各位驾驶人

  谨慎对待驾驶行为

  遵规行驶,持证上路

  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

  |综合广西交警微发布、广西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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