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掌上长沙
2025-03-03 15:17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近日,长沙市交警支队开福交警大队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辖区内有一辆牌照为湘AF***0轻型普通货车不仅未年检,而且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照作废。发现该车的行踪后,分控中心立即发出查缉指令。
接到指令后,长沙市交警支队开福交警大队十中队警力迅速出警,并在福元路与万家丽路口将嫌疑车辆成功拦下。经查,该车属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于2010年1月初次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月,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于2022年6月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已被公示牌证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载货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肖某(男,49岁)的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已被注销。肖某告诉民警,他考取驾驶证后由于6年内有记满过12分记录,期满换证还是6年有效期(如果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肖某误以为初次换证后都是10年有效期,由于疏忽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被注销。
“安全可不是儿戏!”民警对肖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扣留车辆,要求肖某于规定时间内到开福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因实施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李某将面临罚款25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开福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经常关注自己的驾驶证及车辆状态,及时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申领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手续。杜绝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