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10月17日裁定,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行贿罪名成立,处以2年6个月监禁,缓期4年执行。最高法院裁决与二审结果一致。
辛东彬涉嫌向前总统朴槿惠的密友崔顺实行贿70亿韩元(约合4188万元人民币),去年2月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2年6个月监禁,追缴涉案资金70亿韩元。首尔高等法院去年10月二审裁定辛东彬缓刑4年,理由是认定他“被迫行贿”。辛东彬继而获释。牵扯行贿朴槿惠的另一名韩国企业家、三星集团“太子”李在镕去年2月获释,同样以“被迫行贿”主张在二审中获得缓刑。(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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