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严某驾驶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遭碾压身亡。

民警在介入调查后发现,这起事故很有可能存在事故第三方。随后,民警调取了货车后方行车记录仪,结果印证了之前的判断。
淮阴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队长张军表示:“果然存在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与受害方发生了碰擦,导致了受害方车辆滑入机动车道里面。”

民警迅速将案情向上级汇报,并调取监控追踪电动车驾驶人,“行驶到十里牌坊那里,两个人停下来,电动车乘车人又骑了另外一辆(粉红色)电动车向北离开了。”

经过一天的入户排查,民警发现了那辆粉红色电动车。此时,家中只有一名老人,乘车人是老人的孙女,正在学校上学。
淮阴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张玉刚表示:“电动车乘车人和驾驶人两人是同学关系,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已年满16周岁,未达18周岁,但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两名女孩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荔枝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