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叶森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奖励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的决定》和《关于奖励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省版权局对我省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予以奖励,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尉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尉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成的河南尉氏“12·15”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荣获国家版权局有功单位一等奖。
据悉,2016年12月,根据权利人投诉,我市在检查中发现,尉氏县一公司非法印制盗版图书17种、7.9万册,涉案码洋316万元;从该公司其他两个仓库查获盗版图书59种、38.7万册,涉案码洋1900多万元。2017年12月15日,尉氏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180万元;判处该公司主管人员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河南尉氏“12·15”侵犯著作权案涉案侵权图书种类多、数量大、码洋高,侵犯了多家出版社的合法权益。最终,该案对犯罪单位和犯罪单位主管人员都作出刑事处罚,充分体现了刑事司法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力度。
近年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职能部门,集中优势力量,重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有力规范净化了开封本地的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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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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