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博主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引发热议。他以原价4元(成本3.4元)购入蜜雪冰城柠檬水后,加价至6元出售,在3.5小时内卖出98杯(含自饮2杯),获利254元。此行为迅速登上社交媒体热搜,引发公众讨论。蜜雪冰城客服回应称,已记录情况并反馈给相关部门核实,需确认是否为员工私自摆摊或他人转卖。

律师指出,转卖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未造假或哄抬物价,不构成违法。蜜雪冰城售出商品后,购买者享有处置权,品牌方无权限制转售行为,否则可能涉及《反垄断法》中的纵向垄断协议。
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证件的转卖行为违反流动商贩管理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若转卖者仅使用蜜雪冰城招牌或LOGO表明产品来源,且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

部分消费者认为转卖行为提供了便利(如景区内免排队、价格仍低于其他高价饮品),且属于合理商业行为,“明码标价、自愿购买”可接受。
有人将此类行为类比“黄牛”,担心无证经营泛滥或扰乱市场秩序,但也有观点认为批发商普遍存在类似模式,法律上难以定性。

网友调侃转卖者实为“蜜雪冰城的搬运工”,客观上为品牌扩大曝光,形成“免费广告效应”。部分建议蜜雪冰城考虑与摊主合作,但品牌尚未表态。
此前多地出现蜜雪冰城产品二次售卖案例,如演唱会周边摊贩转卖柠檬水获利。此类行为的可复制性强,但核心在于抓住特定场景(如景区、活动场地)的消费需求。

蜜雪冰城需权衡法律风险与市场口碑:若严格限制转售可能触及垄断争议,但放任不管或影响加盟商利益及价格体系。目前品牌仅表态“核实中”,未来是否调整策略(如加强门店监管或开放特定授权)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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