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告人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出售玳瑁制品,在准备交易时被民警抓获。甘某某日前受到法律的制裁,付出该承担的代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9月,甘某某在未取得相关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某App上售卖玳瑁工艺品。甘某某在线上与买家“小杨”约定交易价格为2万元,并于2024年11月1日驾车前往约定的交易地点准备出售该件玳瑁制品。民警根据匿名举报线索前往现场抓获甘某某,并从其小轿车后备箱扣押准备用来交易的玳瑁制品一个。经鉴定,该件玳瑁制品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价值112000元。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某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获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甘某某已经着手实施出售玳瑁制品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苹果13pro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对扣押在案的玳瑁制品一只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甘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记者 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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