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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批准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工农中建交5家获首批

四部门:批准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工农中建交5家获首批
2020年02月22日 13:33 新浪网 作者 红网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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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 (申佳平)记者今日获悉,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根据公告要求,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来源:人民网

  编辑: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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