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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全面铺开

《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全面铺开
2019年06月17日 15:36 新浪网 作者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在线报道, 6月14日,记者从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获悉,《马鞍山市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即将于今年7月正式实施,目前,管委会已经全面铺开了对该《条例》的宣传工作。 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落到实处,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精心组织,结合各景区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印发《条例》宣传手册3000余份,分发到相关部门和各景区,并组织人员学习,提升对风景区保护的意识;抓好管委会机关,景区管理、运营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责任;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展板、向群众发放《条例》读本、解答群众疑问、微信知识小竞赛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做到《条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此外,《条例》宣讲还将被纳入市委宣讲团工作,即将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宣讲。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条例》共6章36条,结合我市地方特色,对采石风景名胜区(包括采石矶、濮塘、青山、横山四个片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义务,违反禁止行为要负的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违反《条例》规定的,由风景区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记者张莹通讯员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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