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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小彦:她将法律援助送到雪莲盛开的边疆

纪小彦:她将法律援助送到雪莲盛开的边疆
2019年12月14日 00:04 新浪网 作者 中安在线

  纪小彦:她将法律援助送到雪莲盛开的边疆

  纪小彦:她将法律援助送到雪莲盛开的边疆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雪莲看似脆弱却在雪山之巅绽放自己的美丽。而她正如雪莲一样,看似娇柔,却坚持连续三年将法律援助的温暖送往祖国的边疆。

  她就是安徽律师纪小彦,2017年被司法部律师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2016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援助律师”称号; 2017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授予1+1志愿律师先进个人;2019年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助律师荣誉称号。

  普法宣传让她当上律师

  纪小彦与一生钟爱的律师职业结缘于一次法制宣传图片展览。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1984年3月,旌德县司法局与文化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县法制宣传图片展览活动,她受邀担任旌德县法制宣传图片展览讲解员,一个月的演讲时间里她首次接触到了法律知识的一些概念,并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巡回展览结束,恰逢她县乡镇成立司法办公室,她有幸成了全国第一批司法助理员。当上乡镇司法助理员后,结合岗位需求,她认真学习《民法》《刑法》等基层适用法律法规,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律专业学历证书,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1992年10月,她顺利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于1993年5月被县司法局招聘进了律师事务所,一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志愿行动让她走进边疆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一项法律援助爱心活动,目的是为老少边穷地区无律师县或者律师人才短缺的县提供律师志愿活动,这既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也是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保障工程;既是向边远地区传递党和国家法治温暖的民心工程,又是维护边疆地区和谐稳定的平安工程,同时也是律师回馈社会最高的利益表达平台。

  2017年,她主动报名,自愿参加行动获批。

  2017年4月,她报名的服务地是西藏和新疆。“当时我是这样想的,既然选择做志愿者,就要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纪小彦说。

  结果下来,她分配到南疆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当年7月下旬,当她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来到服务地,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尽责法援工作。

  支边情怀让她重返边疆

  从边疆回来后的一年里,纪律师经常接到服务地的当事人和同事打来的电话。2018年度,她忍不住再次申请参加志愿行动,来到了新疆哈密。

  2018年末,七名四川籍农民工来申请法律援助。他们在哈密供暖公司为一包工头打工,有欠条、手机号码,但没有其他任何身份信息,打电话也不接。纪律师经过多次周折,联系上了包工头。包工头同意来法援中心调解,到约定调解时间时,当事人先行来到,商量要对包工头动武,她当即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最终,经调解达成了分期支付劳动报酬协议。为保险起见,纪律师还给每个人备了一份诉状,在诉讼时效期限随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纪律师不忘初心,真心服务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受援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边疆实情让她全身心投入

  刚来哈密法援中心时,办公室共四个人,后来由于工作调动等情况,只剩她一人。一年来,纪律师共接待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代写民事诉状70多份,因打印设备破损,其中三分之二为纪律师手写。

  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很多都是外地来新疆打工的,变动性较大,而案件拖延让他们很着急。于是,纪律师就想着给他们做庭外调解。可是,问题又来了,有的当场给付没问题,有的约定延期履行给付义务,但却出尔反尔。当事人找到她后,她先去找法院商量,确认能否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他们所作的调解书效力,法院拒绝后,她只能凭三寸不烂之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即便如此,纪律师调解成功民事纠纷案件1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2960元。

  带着高度的政治自觉、为民情怀、奉献精神,2019年度,她第三次踏上了服务边疆的征程,如一朵雪莲花盛开在新疆大地,时刻贡献着她的力量,散发着她独有的魅力。(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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