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3月27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第一次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精神,审议通过了《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工作规则》(简称《工作规则》),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这标志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安徽省)(简称安徽协调机制)正式成立。
根据金融委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安徽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承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徽协调机制召集人。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外汇局安徽省分局负责同志为安徽协调机制成员。
安徽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金融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协调机制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加强央地金融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省金融发展改革和稳定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把支持全省复工复产和经济加快恢复发展作为当务之急,全力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联动,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整体工作水平。三是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四是深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激发全省金融创新发展活力。五是优化全省金融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上,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了《工作规则》,表示将充分履行成员职责,并以安徽协调机制的成立为新起点,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解决安徽金融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问题,为顺利实现全省经济发展目标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记者 徐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