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微信二维码付款时 小心被“第三只眼”盯上

微信二维码付款时 小心被“第三只眼”盯上
2020年05月27日 01:57 新浪网 作者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男子在微信二维码付款时,支付密码被“第三只眼”盯上,随后,手机被偷,微信余额3000余元分三次被盗转走。5月12日,天长市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在相关警种的大力协助下,成功锁定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陶某,并在一家网吧抓获了陶某。

  4月15日12时许,责任区刑警二队接到辖区居民杨某某的报警称:其摆放在仁和路自家经营的烟酒店柜台上的手机被人乘隙盗走,后重新购买手机后发现微信钱包内的3000元现金被人盗转了。

  接到报警后,责任区刑警二队民警立即开展侦破工作。侦查员进行仔细研判,发现受害人杨某某微信钱包内现金系分三次扫描一个微信名叫“回忆录”的人的收款码被转走的,而操作时间系在手机被盗后进行的。经仔细询问,受害人杨某某称其微信支付设置有密码,且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其密码。犯罪嫌疑人是怎么将密码破译的?一切等抓获犯罪嫌疑人才会能真相大白。责任区刑警二队请求相关警种部门予以技术支持,最终锁定了有过两次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此时陶某已消失地无影无踪,侦查员遂对犯罪嫌疑人陶某进行秘密布控并于5月12日在一家网吧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

  经依法审讯,犯罪嫌疑人陶某如实交待:其好逸恶劳沉溺于网络游戏,老婆与其离婚,父母与其断绝来往,自己家不成家就在外面流浪,两次因盗窃被判刑。4月14日,在受害人杨某某店铺内,受害人杨某某操作微信二维码付款输入密码时,没有对其回避,便眼睛一瞥,记住了对方的微信付款密码。第二天凌晨,其便悄悄来到受害人杨某某店铺,乘他熟睡之际,将他摆放在柜台上的手机偷走,然后扫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分三次盗窃现金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另外,其还交待在5月初的一天,在天长市市区街道拉车门盗窃现金4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已被天长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陈思忠 记者 吴洋)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