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家暴,起诉离婚,因该女子患有残疾,9月10日,涡阳县人民法院牌坊巡回审判法庭在牌坊镇邹大村村委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张某子和邹某勇经人介绍相识,于2005年举办婚礼,后于2012年登记结婚,育有两个女儿。婚后被告邹某勇脾气暴躁,还有酗酒的行为,酒后经常因生活琐事打骂妻子。张某子不堪家暴曾两次向公安机关报警,双方矛盾日趋激化,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张某子遂到法院起诉请求与邹某勇离婚。
由于张某子患有残疾,行动不便,牌坊人民法庭决定在牌坊镇邹大村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从法律、道德、婚姻家庭关系等角度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疏导,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人自愿协议离婚,婚生两个女儿由被告自费抚养。 (杨朔 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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