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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我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20年11月21日 09:39 新浪网 作者 秦魏人咸阳资讯

  立案查处违法问题3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

  11月2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9月份起,我市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专项行动累计出动人员1200余人次,查阅各类登记统计资料6000余份,检查企业(点位)304家(个),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3件,罚款1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件。

  制度建设落实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联合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围绕联合执法、办理环境污染案件以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讨,制定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排查收集线索上,利用生态环境部门“12369”、公安部门“110”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受理渠道,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对2018年以来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行政拘留、刑事立案侦查等案件进行了梳理和排查。同时,对重点企业厂房、坑塘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放、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进行检查,对沿河道倾倒危险废物、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排,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

  联合打击上,市县两级同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申报记录、生产记录、用电记录、转移联单、接收单位相关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厂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对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检查。同时,三部门共同对非法转移、倾倒的危险废物追根溯源,联合查证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倾倒链条,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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