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7日讯(记者 蒙健)因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海南文昌帝洋食品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调查,帝洋公司生产的椰子片包装所标注的“产品标准号”:QB2076-1995已于2017年4月废止,且该标准适用的是以水果、蔬菜要为主要原料经真空油炸脱水等工艺生产的各类水果、蔬菜脆片,而帝洋公司生产的椰子片工艺并未经过真空油炸脱水。该产品保质期标注描述不符合规定,产品包装上违规使用“QS”标志。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给予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椰子片包装袋5100个,没收违法所得2990元并处1万元罚款,罚没金额共计12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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