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萧山一男子为省停车费,网购邻居同款车牌进小区

萧山一男子为省停车费,网购邻居同款车牌进小区
2024年04月17日 20:31 新浪网 作者 萧内网萧山论坛

  为了躲避停车收费

  总有人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在自己的车辆号牌上动手脚、耍小聪明

  不曾想

  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

  案例回顾

  4月7日,萧山交警盈丰执勤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机动车套用自己的号牌并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小区物业监控室内,民警找到了该涉嫌套牌车辆,通过比对,发现除车辆号牌一致外,车辆外观及车型明显不一致。

△涉嫌套牌车辆进出监控比对

  随后,民警在小区内很快将该车及驾驶人吴某查获。

  聪明,却没用在正途

  “你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车牌呢?”

  “我没交停车费。”

△涉嫌套牌车辆

  面对民警的质问,驾驶人吴某神色慌张。

  经了解,吴某在该小区租了半年的车位,到期后为了省钱便没有续租。为了进小区省停车费用,吴某便观察“选中”了小区另一车辆,记录下该车号牌后网购了一副假号牌,用于进出小区时“门禁识别”。

△网购假号牌

  查获前一天,吴某驾驶车辆准备回到小区时,在小区门口偷偷将网购的浙AS8***假号牌换上,顺利进入小区。不曾想,被人举报逮了个正着。

△吴某换上假号牌

  最终,民警收缴吴某使用的伪造号牌,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萧山交警提醒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增大了道路安全的事故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不再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萧山交警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浙江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