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桂林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灵川县开展“漓江保护志愿者联盟”结对共建暨“425 漓江保护日”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并签订“漓江保护志愿者联盟”协议。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法律责任意识。随后,全体人员来到大圩镇石家渡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灵川段)项目地开展“425 漓江保护日”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李灿 徐婷 灵川融媒 宋晓文 汪蓉 通讯员 黄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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