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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人“吃桌”注意了!这100家!陈埭、安海、东石、内坑、永和......

晋江人“吃桌”注意了!这100家!陈埭、安海、东石、内坑、永和......
2021年12月04日 12:45 新浪网 作者 晋江经济报

   餐饮外烩是指在固定经营场所以外,接受他人委托,现场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行为,包括乡厨、家宴、外厨、农村集体聚餐等常见形式。

  2018年,晋江市发出首张外烩许可证,将外烩服务经营者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外烩服务单位整改提升,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为发挥“红榜”的引导作用,方便广大群众选择资质齐全、规范经营的团队委托服务,现将我市已取得外烩食品经营许可、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过的单位名单(100家)予以发布。

  

  

  温馨提示:

  现在,不管你是流动厨师还是餐饮店兼营外烩,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承接外煮活动。 

  申办流程 请往下看

  准备宴请摆桌的市民朋友们,

  记得找有证的“正规”外烩团队!

  还未取得许可证的外烩厨师们,

  赶紧去所在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办理吧~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速办的前提下,

  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积极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报备,

  选择正规的外烩餐饮服务单位,

  合理安排宴席流程,

  减少餐饮食材浪费,

  文明用餐,不食用野生动物,

  降低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

  保护自身及亲朋好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发现餐饮外烩活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

  餐饮外烩食品安全提示

01

  集体聚餐举办者和餐饮外烩经营者是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外烩经营者委托外烩服务,并对餐饮外烩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状况、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检自查,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督促餐饮外烩经营者及时整改。集体聚餐举办者与餐饮外烩经营者应当签订委托协议,落实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义务。

02

  餐饮外烩经营者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应当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科学确定餐饮外烩场所和聚餐菜谱,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晨检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和现场加工制作行为,做到加工场所安全可控、烹饪食品烧熟煮透、从业人员“五病调离”、设备工具生熟分离、菜肴成品逐一留样

  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的要主动向聚餐举办地的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聚餐信息,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03

  疫情期间,举办餐饮外烩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聚餐人数,防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聚餐期间要严格控制就餐人员总数和每桌座位密度,保证就餐者间距,餐桌间保持 1.5 米以上,严禁行酒令、划拳、摇骰子、斗酒等容易引起飞沫传播的行为,严禁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者、近期来自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等人员参加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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