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郑州警方摧毁一“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受害人达2.8万余人

郑州警方摧毁一“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受害人达2.8万余人
2019年11月18日 06:32 新浪网 作者 河南一百度

  17晚21时28分,随着一列高铁驶入郑州东站。一特大“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的头号主犯何某某及其他6名主犯被警方押解回郑。郑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马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会强及相关单位民警代表到车站迎接凯旋归来的专案组民警。

  郑州警方摧毁一“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受害人达2.8万余人

  今年5月份,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接群众报警举报,成功打掉一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2名。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受害人达2.8万余人,该犯罪团伙涉嫌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敲诈勒索4项罪名,追缴涉案资产共计500余万元。“在案件侦办中,我们梳理发现该团伙暴力催收导致数十名被害人抑郁、失去工作、家庭破裂,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令人震惊!”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郑州警方随即在10月份成立“5.27”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60人,集中食宿、封闭办案、合成攻坚,深挖该案,彻底铲除这一犯罪团伙。

  郑州警方摧毁一“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受害人达2.8万余人

  11月17日晚,经过专案组近两个月的攻坚,该特大“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的头号主犯何某某及其他6名主犯被警方押解回郑。副市长、公安局长马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会强及相关单位民警代表到车站迎接凯旋归来的专案组民警。至此,这个罪恶累累的犯罪团伙主要嫌疑人全部到案。

  据介绍,2018年3月以来,浙江籍人何某弟和黄某蒙等人为实施“套路贷”犯罪,先后在贵州、云南等地注册成立多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他们招募人员,利用信息网络,以“套路贷”形式,针对河南、山东、湖北、湖南、辽宁等30个省市地区的2.8万余人,有组织的长期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社会危害巨大,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

  郑州警方摧毁一“套路贷”涉黑犯罪团伙,受害人达2.8万余人

  为将“5.27”重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专案组经过全面侦查摸底后,于11月11日抽调各相关部门民警56人,成立14个抓捕小组,分别前往浙江温州、陕西西安、广东广州、广西桂林等7个地区开展集中抓捕行动。11月15日上午,副市长、公安局长马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奎业,党委委员、副局长马会强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坐阵指挥此次抓捕行动。时机成熟后,指挥部下达了集中抓捕指令。各个抓捕小组闻令即动,迅雷出击,开始集中收网。8时35分,第一名涉案嫌疑人黄某新在浙江温州落网;8时40分,第二名涉案嫌疑人马某薇在西安落网……截止15日晚20时35分,除首犯何某弟外,抓捕民警在12个小时内将1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11月16日,专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全力抓捕何某弟。远在温州的7个抓捕小组克服重重困难,采用蹲点守候、化妆侦查等侦查方法,最终在当晚22时38分把在逃5个多月的首犯何某弟抓获归案。至此,该案件的抓捕工作完胜收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侦办中。

  专案民警在案件侦办中总结了该犯罪团伙的常用犯罪手段。该犯罪团伙组织实施的“套路贷”犯罪和成立的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关系,他们借着合法公司旗号从事“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他们还成立了话务组、审核组、催收组等部门,各个小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在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中起重要作用。

  “他们这种套路贷手段,一旦有人上钩将陷入一个无底洞,犯罪嫌疑人会用尽一切非法手段去催收债款,轻则损失钱财,重则家破人亡,手段令人发指!”侦查员介绍说,在催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以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合成淫秽图片、侮辱信息等相威胁,向被害人及其家人索要钱财。在索要未果时,针对被害人亲友、同学、同事等周边人群,实施电话滋扰、辱骂、恐吓或通过信息网络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图片、侮辱信息等网络软暴力行为,为非作恶,严重侵害被害人及周边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

  为此,面对“套路贷”陷阱,警方提醒市民要理性借贷;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宣传广告;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向警方报案,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来源:大河客户端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