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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可代写代发核心期刊论文,诈骗团伙骗了49万

宣称可代写代发核心期刊论文,诈骗团伙骗了49万
2021年06月23日 15:46 新浪网 作者 劳动报社

  “您好,我是XX杂志社的编辑,我们杂志社在征集相关优秀论文……”这样的开场白,可能不仅出现在编辑约稿的电话中,还可能出现在骗子的“话术”合集里。

  近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个诈骗团伙,他们利用被害人急于发表论文的心态,谎称能代写代发论文骗取钱财,甚至伪造稿件录用通知书,直至东窗事发被捕。

  2019年,家住湖北省的李某通过网络了解到论文代发这个“生财之道”,在学习了代写代发论文的业务流程后,他以自己名义在当地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准备专门从事这个业务,同时聘请了刘某作为自己公司的主管,并先后通过招聘找到陈某等四人成为自己的业务员,为公司经营做准备。

  挂牌“营业”后,公司成员分工明确:有人专门负责招聘、培训业务员,制作诈骗话术;有人负责联系“目标客户”询问代写代发论文需求。李某利用网络获取的信息资源和“话术单”将业务分派给团伙里的众人,要求他们每天按照一定数量联系“潜在客户”,询问是否有论文发表需求,如果对方存在需求,则询问是否有成熟论文,若有则可以帮助修改论文,并收取代发费用,若没有也可以联系枪手代写并通过杂志社发表,收取代写代发的费用。

  为了让自己的骗术看起来更加真实,李某按照杂志期刊级别的不同收取费用,贵的甚至达到上万元,并安排公司里的人联系客户经营该项业务。随着“上网”的客户越来越多,李某让公司的业务员告知客户以论文发表需要时间周期为理由来拖延,亦不退还客户的钱款。为骗取更多的钱财,在收取客户定金却又无法正常发表论文后,李某伪造《论文采用通知书》,使客户相信论文即将发表,从而收取尾款。

  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以注册公司为名,先后招募刘某、陈某等五人分别担任主管和业务员,通过随机拨打电话联系意向客户,使用固定话术冒充杂志社的编辑,以代写代发论文为饵,诱骗被害人添加微信好友,并在微信上使用虚假的杂志社论文采用通知书等方式骗取徐某某等28名被害人钱款共计约49万元,同时李某本人于2015年3月至案发期间通过购买、收受等方式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公民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共计30余万条。

  法院经审理,主犯李某以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余五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六人均被处金额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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