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判了!德州又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首犯是个村支书

判了!德州又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首犯是个村支书
2019年07月13日 16:45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近日,山东德州乐陵市人民法院对王某军、李某忠、邵某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该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恶势力”犯罪,判处三人一年二个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罚金十万元的刑罚。

  立案调查

  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

  2018年,山东德州乐陵市公安局接到中央巡视组一条重要涉黑涉恶线索,乐陵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相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并于当日立案侦查。专案组对涉案受害人进行走访、询问,收集固定证据,经五个多月走访侦查,专案组查明了王某军、李某勇(已病故)、李某忠、邵某智团伙的组织结构、主要骨干成员、人员分工等情况。

  深挖线索

  恶势力团伙罪行累累

  
乐陵警方及时发布公告,广泛收集线索和固定证据,通过近一步深挖,专案组依法查明:

  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利用其乐陵市某村村支部书记的身份,纠集李某忠、李某勇(已病故)、邵某智等社会闲杂人员,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乐陵市丁坞镇、宁津县杜集镇等周边区域多次实施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王某军为首,李某忠、李某勇(已病故)、邵某智等人为骨干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违法作恶,长期欺压当地及周边群众,严重扰乱了当地及周边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抓获归案

  涉案人员依法宣判

  2018年9月14日,乐陵警方抽调组织精干民警近30余人,先后将涉案人员王某军、李某忠、邵某智等人抓获归案。

  2018年10月22日,三人被乐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乐陵市公安局、乐陵市人民检察院、乐陵市人民法院召开公检法联席会商会议,就该案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犯罪事实、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严格把关,确保依法准备认定。

  目前,乐陵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军、李某忠、邵某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乐陵市人民法院认定三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行为、危害性特征,构成“恶势力”犯罪,判处三被告人一年二个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罚金十万元的刑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贺莹莹)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恶势力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