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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烟台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烟台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0年07月03日 20:07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烟台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门楼镇西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房惠莉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问题。2009年4月至2013年3月,房惠莉在其女儿孙某某确定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未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而是安排工作人员伪造会议记录,违规将孙某某发展为中共党员。房惠莉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未按程序发展党员,2020年1月,门楼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回里镇西回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姜志强违反群众纪律为民服务履职不到位问题。2006年11月,姜志强收取西回里村王某某等4户村民每户2604元审批办证费用,其中5616元交给回里镇政府工作人员用于办理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剩余4800元由姜志强个人保管,准备用于办理土地手续。2008年底,该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姜志强在明知该政策的情况下,未及时将款项退还村民,也未给4户村民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姜志强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2020年1月,回里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党性观念,带头遵规守纪、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查找整改本部门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硬的作风、实的措施,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检查,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顽疾,敢于亮剑、从严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福韵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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