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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16家旅游企业获440万元奖励资金

济南市16家旅游企业获440万元奖励资金
2020年08月10日 20:08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凌润 实习生 王嘉若

  8月10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公示了2019年度济南市旅游企业奖励名单,山东省文旅集团等16家企业共获得440万元奖励资金。目前, 该奖励名单仍处于公示期。

  16家企业拟获440万元奖励资金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济旅字[2018]34号)相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初审,济南市文旅局审核,山东新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拟确定16家企业为2019年度济南市旅游企业奖励单位,发放奖励资金440万元。

  其中,山东省文旅集团因初次入围中国旅游集团20强拟被奖励80万元;济南市香山旅游区因新评定4A景区拟被奖励50万元;莱芜皇龙冠景区、平阴书院泉景区、秧歌古村景区因新评定3A景区拟被奖励30万元;济南源虎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因获评市级畜牧旅游示范点拟被奖励20万元;山东芳蕾玫瑰科技开发公司等3家企业因获评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点拟被奖励20万元。

  该奖励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为0531-66608701。

  新评定的5A级景区奖励80万元

  据了解,《济南市旅游企业发展奖励办法》自2018年6月30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该办法中的旅游企业是指直接或专门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和市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旅游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基地、点)。

  旅游集团是指以旅游业务为主导,经营范围涉及国际国内旅游服务、餐饮娱乐、旅游资本运作、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客运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规模化企业集群。

  该办法规定,对上年度新评定的5A、4A、3A级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上年度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上年度新评定的省级、市级畜牧旅游示范区(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2019年8月5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公示了2018年度济南市旅游企业奖励名单,济南老商埠等15家企业入选2018年度济南市旅游企业奖励名单,共发放奖励资金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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