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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50万材料只付了15万,公司资金周转遇难,法官诉前调解

购买50万材料只付了15万,公司资金周转遇难,法官诉前调解
2020年08月11日 22:04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晨 杨璐 通讯员 赵乐彤

  “特别感谢周老师,感谢咱们法院工作人员,我一趟门没多跑,材料款就收回来了。”近日,当事人陈亮(化名)、张明(化名)、陈江(化名)共同来到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送来了一面写着“贵院调解显真情、双方携手绣锦程”的锦旗,表示感谢。

  张明、陈江的公司从事工程建设,2020年3月至4月期间,多次在陈亮公司购买建筑保温材料共计50余万元,张明、陈江在支付15万元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未能偿还,陈亮遂诉至法院,向张明、陈江追要拖欠材料款,韩新宇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有业务往来,优先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积极联系双方并委派特邀调解员周传才组织调解。

  周传才从张明、陈江口中得知,拖欠材料款是受突发疫情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款困难,希望能分期支付欠款。周传才考虑到陈亮远在东平,周传才就通过电话远程调解工作。经过周传才调解说和,陈亮主动放弃欠款利息,张明、陈江将拖欠款项分批汇至陈亮账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三人对平阴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特别满意,这才有了前文的那一幕。

  平阴法院于2020年7月成立诉前调解室,聘用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退休干部、教师、律师、退休法官等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债务纠纷、小额诉讼纠纷、劳务赔偿纠纷等案件,在接到民事诉状后先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通过释法明理进行调解,尽快化解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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