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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建厅督办菏泽牡丹区秦海幸福里项目“8.30”事故

山东省住建厅督办菏泽牡丹区秦海幸福里项目“8.30”事故
2020年09月09日 12:09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督办菏泽市牡丹区秦海幸福里项目“8.30”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对菏泽市牡丹区秦海幸福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发生1起造成3人死亡的重伤害事故启动督办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菏泽市牡丹区秦海幸福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发生1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菏泽市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金福,项目负责人李洪振),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天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法定代表人王珉民,项目负责人赵孝光),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山东冠菏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金松,项目负责人孔德刚),监理单位为菏泽市牡丹建设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春,项目负责人陈庆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办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要求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涉事建设、监理等单位资质动态核查。9月16日前,上报核查材料,并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实施处置。

  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调查处理意见,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形成包含图片、影像等资料的事故档案。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事故档案、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资料请于10月26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菏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工作约谈,共同研究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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