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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农妇车祸受伤,法援帮她打官司维权

七旬农妇车祸受伤,法援帮她打官司维权
2020年10月01日 11:10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年近七旬的农村妇女张阿姨骑着三轮车遭遇车祸,因为法律意识不强,车祸现场被破坏。后来张阿姨因伤住院治疗,给贫困的家庭带来很大经济压力。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她多方沟通,最终帮她拿到应得的赔偿款。

  七旬老人骑三轮车遇车祸,事故现场破坏责任难划分

  2020年1月6日早晨6时40分许,张阿姨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在济宁某村路口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至。也许是天刚蒙蒙亮,也许是大货车司机还没有完全睡醒,大货车司机在紧急刹车情况下,大货车还是重重撞上张来芹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致张来芹重重摔在马路边,受伤严重。

  作为一个六十九岁的农村妇女,张阿姨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保护事故现场,强忍着疼痛推着三轮车走到路边,才想起给家人打电话,女儿赶到时才打122报警。

  当交警赶到,现场已被破坏,因事发地无监控视频,双方对事实描述有严重争议,所以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没有明确确定双方责任划分,这为以后的索赔带来不小的难度。

  张阿姨因此次交通事故受伤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住院10天,花费医疗费27545.48元。张阿姨年事已高,只有一个女儿,是村里的困难户,享受国家低保。老人面对高额的医疗费一筹莫展,在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情况下主动出院,以减少经济压力。

  老人想要维权,找到法援来帮忙

  出院之后,张阿姨开始寻求赔偿。但老人法律意识不强,不会打官司,经济比较贫困,花不起高额的律师费,走投无路时,张阿姨来到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当天,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耐心接待了前来求助的张阿姨,了解情况后即向中心领导汇报,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张阿姨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考虑到老人情况的特殊性,中心专门指派既有耐心、爱心又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律师——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郝天亮律师承办该案。

  接受委托后,郝天亮会见当事人了解其真实诉求,帮其梳理证据。因多次调解无果,郝天亮向当事人建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梳理好证据之后,律师提出诉讼思路,把肇事司机、大货车车主、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为进一步明确索赔数额,在法院立案后,律师申请法院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

  诉讼过程遇到多个难题,律师多方协调帮老人拿到赔偿

  肇事司机何某某是安徽人,在济宁市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打工,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辞职了,再也联系不上了。大货车登记所有人为济宁市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但是该公司只给大货车买了交强险,没买商业险,这给索赔带来重大风险。在济宁市高新区交警队调解中,因对方公司没有诚意,态度强硬,双方不欢而散。

  2020年6月1日,司法鉴定意见书出来了,张阿姨的外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护理期评定为90日,营养期评定为90日。在扎实证据面前,保险公司再也没有拒赔的理由,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明确其赔偿数额,于2020年8月15日前一次性向张阿姨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62861.9元。

  本案的难点在于肇事司机联系不上,大货车车主只买了交强险,没买商业险。本案立案后,济宁市高新区法院极为重视,法官负责审理此案。为使老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法官主持双方多次面对面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宣讲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努力,最终促成双方民事和解。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顶格赔偿,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大货车车主承担1万元赔偿,并在半个月内支付到位。张阿姨在拿到调解协议的一刹那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再三对法官、律师表示感谢。2020年8月,张阿姨的家属来到济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锦旗表示感谢,上面写着“司法救助献温暖,扶危救困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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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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