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延安必康财务造假被处罚,第一批投资者维权材料提交立案

延安必康财务造假被处罚,第一批投资者维权材料提交立案
2020年10月21日 07:10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记者从证券维权律师处获悉,第一批投资者对延安必康(股票代码002411)的起诉材料已整理完毕,将于本周提交法院立案。

  2020年10月16日,中小板上市公司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部门认定,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2015至2018年度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但延安必康却通过虚假财务记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掩盖资金占用的事实,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杨泉军表示: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被首次公开披露之后,因为股价下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据此,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必康股份或延安必康的投资者,在2020年3月26日之后,无论卖出或持有,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维权或者自行起诉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损失。后续投资者的索赔材料,也将陆续提交立案。

  二级市场观察,上述案涉期间延安必康最高价34.82元,最低价9.21元,换手率累计1566.82%,被立案调查之前走势强劲,股价明显强于大盘,被立案调查之后股价持续走低,目前二级市场股价不足7元/股,前期高价买入的投资者至今没有解套的希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