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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在校学生何以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来论|在校学生何以成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2021年06月24日 17:45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不少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简称“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最高检、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一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刻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旨在加强警示教育,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个手机卡、银行卡,转手“卖”给别人,就能拿到一笔可观的钱,这似乎是个无本万利的买卖。至于这些卡会被别人拿去干什么,以及会给自己带来哪些潜在法律风险,则似乎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事实上,一般人根本不会有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手机卡、银行卡的需要,凡是需要这么做的,往往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纯粹就是违法犯罪。对出借“两卡”的人来说,不仅会给个人征信带来麻烦,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在校大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重要群体之一。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学生迷失方向,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殊不知,大量收购手机卡、银行卡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些在校大学生以为是在赚钱做生意,其实已经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在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有在校大学生从“工具人”转变为“卡商”,招揽同学出售银行卡;有在校大学生明知资金系他人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诈骗资金……尽管司法机关对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但终究法不容情。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有的在校学生,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实刑,有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缓刑,还有的涉嫌构成诈骗罪……

  对于这些年轻的在校学生来说,为了卖卡的一点钱,可能需要付出的法律代价十分沉重。很有可能学籍不保,拿不到毕业证,多年苦学瞬间付之东流,还可能给人生留下污点,给今后的人生道路留下障碍,失去报考国家公务员等诸多资格以及参加各种考试等诸多机会,很多职业从事不了,很多机会不能参与,甚至面临处处碰壁的生活困境。

  在校学生参与涉“两卡”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很多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倘若他们能够清楚成为“两卡”犯罪“工具人”的相关法律后果,也许就不会轻易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卖给别人,不会成为组织收卡、贩卡的“卡商”。但是,不知法律并不免责。这也正是公布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所在。

  针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的多发势态,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尽量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面,大学等教育机构也应当尽到教育职责,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但是,在校学生千万不要误读司法机关在法律限度范围内的宽容处理,不要误以为拥有在校学生的身份,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相反,一旦突破法律红线,必然要为自身行为负责。

  作者:舒圣祥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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