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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今年济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将采用定期报名、摇号方式

最新公告!今年济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将采用定期报名、摇号方式
2026年01月28日 14:46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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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官方账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梦瑶

  1月28日,济南市商务局发布《关于2026年济南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公证摇号活动的公告》。记者了解到,今年,在济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将采用在全年定期报名、分时段摇号,中签后再进行补贴申请的方式。报名具体时间将在“商务济南”官方公众号报名系统中公布。中签资格有效期为20个自然日(如遇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假期,有效期顺延),摇号中签的个人消费者因各种原因作废的,在2026年度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只可再申请一次报名。

  另根据《2026年济南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与《2026年济南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济南购买新车并按规定处置旧车,最高可获得2万元一次性补贴。

  详情如下:

  关于2026年济南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公证摇号活动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山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6〕3号)和《济南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济南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济南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商务字〔2026〕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规范补贴摇号管理流程,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济南市2026年度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个人消费者。

   二、摇号资格

   参与摇号的个人消费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消费者(自然人),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相应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效护照)。

   2.有效的身份证件信息与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信息一致(以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为准)。

   3.新购置乘用车的相关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渠道。微信搜索“商务济南”官方公众号,点击“摇号报名”进行报名,不设线下报名渠道。

   (“商务济南”官方公众号)

   (二)报名起止。汽车以旧换新公证摇号报名时间为全年定期报名、分时段摇号。报名具体时间在报名系统中公布。个人消费者报名后未中签不用重复报名,次轮公证摇号将自动将前期未中签报名消费者纳入。摇号中签的个人消费者因各种原因作废的,在2026年度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只可再申请一次报名。

   (三)填报信息。个人消费者报名时需提交以下信息:

   1.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

   2.填报新车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发票开具时间、发票税务主管机构代码;

   3.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照片或扫描件,上传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或纸质版发票发票联);

   4.选择申请补贴类型: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报名者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摇号实施

   (一)时间及资格数量:具体安排请查看报名系统。

   (二)现场摇号:每轮报名截止后,将有效报名名单数据移交第三方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使用公证摇号软件系统,在公证员现场监督下全程录音录像进行摇号。如果本轮次报名人数少于发放资格数量,则不再进行摇号,本轮次报名人员全部中签。

   (三)结果公证:第三方公证机构对本次摇号的全过程,包括名单导入、摇号规则执行、中签结果生成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出具《公证书》,确认摇号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果公示与查询:摇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中签名单将在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报名者可通过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摇号结果。

   (五)资格有效期。中签资格有效期为20个自然日(如遇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假期,有效期顺延)。中签者须在有效期内按照申请补贴的类型,通过《实施细则》规定的“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置换更新”小程序完成补贴申请材料提交。

   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的相关材料,其取得时间不得晚于首次在小程序平台提交申请时间,且取得中签资格后方可提交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异议处理。对中签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济南市商务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市商务局会同公证机构核查并反馈结果。

   (二)资格作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签资格按作废处理,已发放补贴的追回资金:

   1.中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材料的。

   2.补贴申请材料与报名摇号信息(含补贴类型)不一致的。

   3.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签资格或补贴资金的。

   4.中签资格转让他人使用的。

   5.其他违反本细则及补贴政策规定的情形。

   咨询电话:0531-76508276;0531-83739918

   活动解释权归济南市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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