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五百年前的周代,我们就有了清明这个节日。清明时节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寒食最初是民间纪念不图富贵、忠君为国的介子推的节日,由于清明与寒食的日子接近,逐渐合二为一。这一天,人们禁火、扫墓、踏青,怀念故人,也期盼春天。
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人,就将文明祭扫的风俗流传下来。他们扫墓以表纪念,插柳条寄托追思,吃冷食不动明火。今天的我们,不妨也循着传统美德的路径,踏着移风易俗的脚步,摒弃陋习,文明祭扫。让清明既“清”也“明”。
在此,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向人民群众及全体干警发出倡议:
网上祭扫缅怀先烈
以缅怀先烈、弘扬英烈精神为重点,依托中华英烈网“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专题,倡导社会各界“足不出户”瞻仰烈士,致敬烈士。通过网上献花、抒写感言寄语等方式缅怀先辈、铭记历史。
文明祭扫山青水明
减少聚集,让清明更安全;绿色祭扫,让清明更清新;移风易俗,让清明更文明;党员带头,让清明更“清明”。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抛撒祭奠物品,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
全体党员干警,请你们严格遵守以下十三条禁令,守纪律,过“廉”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用公款送礼金送节礼;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6.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
7.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8.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9.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2.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张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