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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未检车辆上路 遇交警检查欲调头躲避被查获

驾驶未检车辆上路 遇交警检查欲调头躲避被查获
2020年08月06日 09:01 新浪网 作者 呼叫在线

  

  8月4日上午,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在辖区香溪洞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交通违法检查工作。

  10时许,一辆号牌为陕GA***8黑色轿车在离检查点不远处急刹车准备掉头。发现这一情况后,执勤交警判断该车可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便立即上前拦停该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孙某,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已脱检一年以上。据孙某陈述,自己是附近的村民,平时都是把车开到山上“转悠”,不进城便不会遇到交警检查,于是怀着侥幸心理驾驶已脱检的车辆上路,没想到今天刚出家门就遇到交警查车,被依法查获。

  执勤交警现场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孙某尽快办理车辆年检,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孙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会给您带来以下影响

  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三、一旦上路将被扣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四、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也将强制报废。

  请相关机动车驾驶人主动办理车辆检验业务,及时消除道路交通源头隐患,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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