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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是梅西不上场的理由吗?

合同没有约定,是梅西不上场的理由吗?
2024年02月08日 17:20 新浪网 作者 阿琛说法

  

  2024年2月4日,梅西所在的迈阿密国际球队与中国香港队在香港大球场进行友谊赛,备受球迷瞩目的知名球星梅西并未登场,并于赛后拒绝领奖发言,引发球迷不满。

  舆论持续发酵,有维护梅西的球迷声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梅西必须上场,那么梅西不上场也无可厚非,无可指摘。这种说法看似很有逻辑,很有道理,真的是这样吗?目前网上暂未曝光迈阿密国际与主办方的合同内容,合同具体如何约定我们无从知晓。退一步说,即使合同真的没有约定梅西必须上场,那么,“合同没有约定”是梅西不上场的正当理由吗?笔者作为法律从业者,经手过的合同也有数千份了,对于合同的理解,对于合同背后的商业活动的理解,还算有一定经验,姑且谈谈自己的看法。

  维护梅西球迷的发言,是将合同当作评价商业活动的唯一标准了。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为什么不能单纯依靠合同评价商业活动?商业活动是因,合同是果。合同是商业活动的映射,是对商业活动的书面确认。可是,商业活动是动态的,而合同是静态的,静态的合同不可能反映出动态商业活动的全貌。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合作各方也不仅仅是执行合同约定那么简单。举个例子,你有两个商业合作伙伴,都签订了合作合同:一个严格执行合同,但是喜欢抠字眼,想办法钻合同漏洞,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不愿承担合同之外的任何责任,而且合作态度差;另一个执行合同稍有不力,但每次都提前沟通了,并且积极解决问题,还主动承担了很多合同之外的责任。那么,你会选择哪个合作伙伴长期合作呢?其实我想说的是,在商业活动中,除了合同约定,还有商业道德,还有合作诚意。即使遵守了合同约定,但是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故意抠字眼、钻空子,想办法为自己多争取利益,而损害合作方的利益,这种行为是违背商业道德的,也是没有合作诚意的表现。这样的合作方往往会被人嗤之以鼻。更何况,商业活动在进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在签订合同时是无法预见的,这些“变数”是合同无法约定的,需要各方秉持着合作诚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没有合作诚意,不遵守商业道德,只是依靠合同约定,合作是很难进行下去的。

  本次迈阿密国际与中国香港队的友谊赛,并非真的为了促进双方友谊而踢的比赛,这场比赛本质上是一场商业活动,是中国香港的主办方花了高价钱请梅西所在的迈阿密国际过来踢比赛的,各方都是为了经济利益。主办方为什么要花高价请一个边缘足球联赛的垫底球队呢?原因大家都清楚——“球王”梅西在这支球队里。也就是说,这场商业活动的核心,不是要迈阿密国际的其他球员过来踢球,而是要知名球星梅西上场踢球。无论梅西上场踢球有没有写入合同中,都是这场商业活动的应有之义。因此,在确定梅西不能上场之时,那么这场商业活动的目的已经落空了,无论是主办方、迈阿密国际,还是梅西自己,都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各方利益的损失,降低负面的舆情影响。可惜,梅西不仅没有上场踢球,也没有针对不上场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而三天后却在日本上场踢球了。梅西的行为不仅对其自己产生了负面的舆论影响,对其所在球队迈阿密国际产生了负面影响,对这场比赛的主办方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和经济利益的损失,也辜负了香港特区政府以及广大球迷的期待。

  合同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在商业活动中还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主办方在与迈阿密国际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梅西上场条款,并且针对如果梅西没有上场设置了违约金条款或者其他违约责任,那么主办方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己的损失。签订合同实际上是一种“先小人后君子”的行为,或者说是为了“防小人不防君子”。合同条款约定的越规范、越全面,越有利于防范没有商业道德的合作方恶意钻空子,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对于守约方也越有利。当然,合同也不是说越详细越好,动辄数百页的合同有时也可能是“马奇诺防线”,被人轻松钻了空子。真正重要的商务活动,在起草、审查、签署合同时,务必要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为商业活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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