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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青岛》线索征集!8月1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问政,欢迎爆料!

《问政青岛》线索征集!8月1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受问政,欢迎爆料!
2020年08月06日 18:27 新浪网 作者 蓝睛-青岛新闻中心

  《问政青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由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打造的大型融媒体问政节目。

        节目聚焦城市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为政府部门与市民群众搭建一个面对面直接交流、平等议政的平台。

        《问政青岛》第三期将于8月12日晚20:00在QTV-1和蓝睛APP播出,接受问政的单位是: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欢迎您用以下方式参与问政:

        1、直接在“问政青岛”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问题,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小编会及时整理并和您联系;

        2、欢迎下载“蓝睛”App,在“三我”平台或《问政青岛》专区留言;

        3、拨打新闻热线85701777或85702007。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

  

  (一) 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市)和功能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区(市)和功能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闲置用地利用和城市更新规划管理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 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组织专项规划上报审议、审批前的符合性审查。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引导、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

  (十)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采矿许可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监督管理矿业权交易活动,管理全市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 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地图审核,监督管理地图市场、地图编制等工作。

  (十二) 负责全市海洋海岸带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海洋海岸带资源规划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十三) 负责城市设计和城市更新规划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风貌塑造、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和城市更新规划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相关政策与标准。组织编制上报全市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规划、全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重点地区城市更新规划等工作。

  (十四)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管理。培育、引导、扶持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十五) 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以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 对相关区(市)政府和功能区管理机构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根据授权、委托承办规定的督察事项。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等市场秩序,监测和管理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区(市)和功能区自然资源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 市园林和林业局的林业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十九)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来源:问政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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