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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深圳交易二手房可省赎楼费?这些风险你知道吗?

明年起深圳交易二手房可省赎楼费?这些风险你知道吗?
2020年10月10日 17:21 新浪网 作者 先行深圳

  大家都知道,长期以来,深圳新房和二手房交易倒挂,房产交易主要以存量二手房为主,在买卖过程中,往往免不了要出一笔赎楼费,少的几千块钱,多的话可能要几十万元。这种情况,在明年1月1号《民法典》实施后或许会发生改变。

  关于抵押物转让《担保法》早有约定

  房产是最常见的抵押物之一,关于抵押物转让,长期关注《物权法》的深圳大学副教授王茂祺表示,此前包括《担保法》、《物权法》在内的法律,都对抵押权有过不同的解释。其中,在《担保法》中就规定,对于抵押物的转让,只要通知抵押权人,然后告知受让人,就可以进行转让。

  《物权法》实施后转让细则有所改变

  不过,到了2007年《物权法》实施以后,抵押物转让细则有了变化,抵押物转让往往需要先清偿原先的债务后,方可进行转让。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回归物权属性

  而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指出: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针对这一条款,王教授表示,这实际上是对抵押权作为物权属性的回归,这意味着后期二手房买卖在抵押状态下进行过户是可以实现的。

  想省赎楼费 需要承担一定风险

  虽然在房产抵押的情况下过户,对于买方来说可以省去一笔赎楼费,不过,由于原先的债务仍在卖方名下,如果卖方违约,对买方而言将面临巨大风险。

  律师表示,新规的效果需要依据二手房交易最终制度设计而定,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对司法实践中离婚后的房产更名以及继承人过户的情况而言,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将减少繁琐的程序,大大提升效率。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苏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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