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是我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创新之举,为全国面上建立和完善公开遴选机制贡献了江苏智慧。
对此,中组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公开遴选既为基层干部拓宽了上升通道和发展空间,也为上级机关吸纳优秀干部提供了多元选择和科学路径。
2008年开始,我省探索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充实省市两级党政机关。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于2010年5月制定《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试行)》,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一份公开遴选政策文件。
2015年1月,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我省又出台《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迈入了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的新阶段。
截至2020年底,我省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共遴选优秀基层公务员2400多人,其中组织开展省级机关公开遴选8次、遴选基层公务员600多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为贯彻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我省制定了《江苏省贯彻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提出,省级机关以公开遴选为主要进人方式;坚持统一遴选和专项遴选相结合,省、市两级机关有计划地面向下级机关开展公开遴选,进一步完善来自基层的公务员选拔机制。
注重人员流动平衡。处理好为上级机关培养输送优秀人才和给基层机关保留业务骨干的关系,合理控制公开遴选频次和规模,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原则上2年组织一次。
突出遴选结果运用。建立公开遴选人员储备库,实行“一次考试、多次使用”、“两年有效、动态调整”,满足省级机关部门个性化用人需求,提高事业发展与遴选人才的匹配性。
加大专项遴选力度。制定操作办法,运用履历分析、业绩评价、适岗评价等方式,选拔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2020年以来,省级机关9家单位通过专项遴选选拔了83人,4家单位从公开遴选人员储备库中选拔了8人;各地也积极开展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共遴选公务员400多人。
公开遴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畅通了基层公务员的上升通道,改善了上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优化了干部人才资源的配置,受到基层公务员和遴选机关的欢迎。
不少基层公务员表示:“有了公开遴选这个制度设计,我们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一些遴选机关负责人反映,公开遴选出来的人才,经过基层锻炼,掌握一线实情,适应工作较快,人岗匹配较好,是一种比较科学、有效、规范的干部选任方式。
(龚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