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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原副市长李晓宏被公诉:敛财17年

长沙市原副市长李晓宏被公诉:敛财17年
2019年11月07日 14:31 新浪网 作者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7日从最高检获悉,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晓宏(副厅级)被提起公诉。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晓宏利用担任长沙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长沙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2日,李晓宏被双开。

  通报称,李晓宏违反政治纪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长期欺骗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金融领域活动中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北青报记者孟亚旭

  责任编辑:周珊珊(EK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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