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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5张银行卡非法获利, 五华警方逮捕1名网络犯罪“帮凶”

出租5张银行卡非法获利, 五华警方逮捕1名网络犯罪“帮凶”
2021年07月31日 10:00 新浪网 作者 北青网

  银行卡被冻结,持卡人到开户行查询,得知被公安机关冻结了,于是抱着疑问前往辖区派出所,不料落入了法网。7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五华县公安局对该名持卡人执行逮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6月29日上午,五华县公安局平南派出所来了一位小伙子,自称家住河东镇平西村,叫杨某云。杨某云告诉民警,前几天他到网上购物支付货款时,意外发现自己绑定的银行卡无法支付,便抽空去银行卡的开户行查询原因。银行的工作人员回复“银行卡被浙江省公安机关冻结,银行解冻不了。”为了弄清楚自己的银行卡为什么被冻结,29日上午杨某云前往平南派出所咨询了解。

  据了解,今年来,五华县公安机关在“断卡”行动中抓获了一批出租、出借和出售银行卡或者手机卡的涉案人员,冻结了一批涉案银行账户,并由此破获了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因此,声称“银行卡被冻结”的杨某云的出现,让平南派出所民警顿时警惕起来。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杨某云被浙江省公安机关冻结的银行卡,是2021年5月20日在五华县城一家银行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的卡。当民警问及有无将银行卡出租、出借或者出售给其他人时,杨某云却矢口否认。

  平南派出所将杨某云“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迅速向刑侦和网警部门作了汇报。通过初查,杨某云名下有5张银行卡,而这5张银行卡的流水大约450万元。

  经讯问,杨某云最终交代,经人介绍,2021年5月以来,他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先后出租给他人,每张卡每日租金300元,并且明知自己出租给他人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平台过流水,期间共非法获利1.8万元。

  警方提醒

  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的银行卡或手机卡,切勿出租、出借或者出售给他人,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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