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乐山市民爆料,七盏景观灯被人用树枝打烂,下黑手的竟是…

乐山市民爆料,七盏景观灯被人用树枝打烂,下黑手的竟是…
2021年12月02日 20:35 新浪网 作者 北青网

  中心城区通棉路瑞祥路路口附近,设置有很多立桩式的照明景观灯。12月1日晚上,有市民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好几盏灯被损坏,外壳碎了一地,究竟怎么回事?

  这是市民朱女士12月1日晚上拍摄的视频和照片,照片中好几盏灯的灯罩都出现了损坏,外壳碎了一地,一些灯也已经熄灭了。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昨天傍晚6点过发现这些灯出现了损坏的,而且是被人为损坏。

  市民 朱女士:“我从那边路口过来,就发现这些灯全部就被打烂了,我就觉得很奇怪,我之前过来的时候都还是好的,我从那边数过来发现打烂了5盏灯,走过来这边又烂了两盏,总共就被打烂了7盏。”

  究竟是谁对这些照明景观灯下了黑手呢?朱女士说,打碎这些景观灯的人,应该是两名青少年。

  市民 朱女士:“当时我看到两名年龄大概十三四岁年龄段的,手拿两根一两米长的树枝棍子,比大拇指粗一些,在挥舞,我就顺便问了一句是不是他们打烂的景观灯,他们也承认是他们打烂的。”

  朱女士说,事情发生后,两名青少年乘坐公交车离开了现场。

  市民 朱女士:“我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从棉竹镇方向坐14路摆渡车下来的,然后再坐14路公交车去城里面。”

  今天,环卫工人对地上的碎片进行了打扫,他们足足打扫了一大口袋。

  环卫工人 余立群:这下面一部分,还用树枝丫,故意插进去,等我用力拖出来,还害怕把手弄伤了,满地都是渣渣。”

  公共设施被人恶意破坏,看到这样的情况,市民都很气愤。

  环卫工人:“肯定生气嘛,搞破坏不对,大家要爱护这些设施。”

  市民 徐先生:“这种行为要不得,属于违法行为,公共设施大家都要爱护,不应该损坏。”

  要是景观灯真是两名青少年破坏的,这事得引起家长及学校的重视,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和公德教育。孩子们,咱们得清楚“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况且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还涉嫌违法,未成年不是借口,玩耍淘气要有度,法律法规是底线。

  “行为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损失未达到五千或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对其处以治安处罚。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实施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新闻天天报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乐山市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