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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绩溪:抖音吐槽引官司

宣城绩溪:抖音吐槽引官司
2021年12月08日 17:35 新浪网 作者 北青网

  抖音,作为日常分享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在抖音上发表内容一定要合理合法,若使用不当言论,就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得不偿失。近日,绩溪法院审结一起在抖音平台发布文字视频,因使用简称不当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系绩溪县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6月初,邵某与绩溪县乙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县城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居住一年多后发现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2021年8月,邵某使用个人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篇内容为“绩溪县某房地产某小区房子质量太差”的贬损性文字视频,吐槽房子质量太差,建议他人不要购买。该视频中,邵某使用了极易使他人认为是甲房地产公司的简称,并且引起了他人多次评论、点赞、转发。其后,甲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该视频,并进行了公证以保全证据。经乙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沟通,邵某删除了该条视频。甲房地产公司认为邵某发布的文字视频内容侵犯了其名誉权,使其社会评价遭到贬损,2021年9月,甲房地产公司将邵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邵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邵某在明知其所购房屋开发商系乙房地产公司的前提下,仍在抖音平台发布的文字视频中使用“绩溪县甲房地产”的简称并使用贬损性言论,该简称极易使他人误认为房屋开发商是本案原告甲房地产公司,视频一经发布引起他人的评论,使得原告社会评价有所贬损,该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故依法判决被告邵某在抖音平台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6000元及公证费2040元。

  法官提醒,民事主体对自身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无论吐槽还是维权,要言行得当,注意方式方法,如果超越法律红线,侵犯他人名誉,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作者:汪羚 施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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