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6名在校生犯刑事案被羁押,中山检察机关开“绿色通道”助其顺利完成中考

6名在校生犯刑事案被羁押,中山检察机关开“绿色通道”助其顺利完成中考
2019年05月27日 22:04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韦磊报道: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5月27日)发布2018年度《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和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事)例,其中中山检察机关办理的“践行少年司法理念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入选。

  该案中,六名初三在校学生伙同两名辍学人员经密谋后,对同校学生拳打脚踢(未达轻微伤),随后,由两名辍学人员抢走被害人摩托车和手机微信里的60元。十天后,上述六名在校学生接公安人员通知后归案。

  因本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不满十六周岁,侦查机关立案后,对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存在疑问,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方向,指导侦查机关在办案中贯彻双向保护原则。

  案件发生后,六名涉罪学生面临中考。为保障六人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权,该院积极为其开辟考试“绿色通道”,一方面与学校沟通,为涉案学生保留学籍;另一方面,联系市教体局和市公安局,在羁押场所附近就近设置专门考点,确保学生如期参加考试。

  该院从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就委托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对六名涉罪学生不批准逮捕,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六名涉罪学生通过中考,一人考入普通高中,五人考入中职院校。

  该案典型意义在于:中山市检察机关综合衡量六名涉罪学生的犯罪原因、危害后果、悔罪表现,准确适用强制措施,积极联合各部门力量,主动保障在校犯罪嫌疑人的考试权和受教育权,同时配合社会调查、刑事和解、个性化帮教等手段,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少年司法理念,有效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

  编辑:智羊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