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韦磊报道: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7月4日)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并公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其中卡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立案监督案入选。该案中,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广州卡某实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3月开始在服装上使用“KM”商标,并于2014年10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在服装、帽等范围内使用,被驳回后于2016年6月再次申请在服装、帽等范围内使用“KM”商标,2017年2月仅被核定使用在睡眠用眼罩类别。卡某公司继续在服装、帽等产品上使用“KM”商标,并逐渐发展为全国各地有近600家门店、行业内较有名气和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北京锦某某企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KM”商标,使用在服装等类别范围,被驳回后于2016年11月再次申请在服装等范围内使用“KM”商标,2018年1月被核准,后授权北京京某某公司使用该商标。2018年5月,北京京某某公司向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举报卡某公司在服装上使用“KM”商标,并以卡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报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于2018年5月31日立案,经侦查发现卡某公司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卡某物流仓库存放大量涉嫌假冒“KM”商标的服装,后查封上述仓库内共89444件涉嫌假冒“KM”商标的服装。
卡某公司于2018年6月向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提出不服公安机关以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的决定,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撤案。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于同月立案,并通知公安机关提交《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6月18日,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收到《立案理由说明书》,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经济纠纷。8月3日,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并将扣押的货物发还卡某公司。同月10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撤销对卡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的立案,将扣押的近9万件货物发还卡某公司。
编辑:Gia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