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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推行“湾长制” 年底前要进入实施阶段

广东试点推行“湾长制” 年底前要进入实施阶段
2019年07月12日 22:10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金羊网讯 记者梁栩豪报道: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湾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深圳、惠州、湛江市和南澳县、电白区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并要求各试点地区2019年年底前进入“湾长制”实施阶段。

  据悉,实施“湾长制”的目的是压实入海河流治理、入海排污口整治、岸线生态保护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与“河长制”的衔接,是进一步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举措。

  通过试点工作,创新管理模式,将有力促进当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并为“湾长制”推广实施提供经验。

  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已对深圳、惠州、湛江市和南澳县、电白区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作了部署,各试点地区陆续开展了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承接试点工作任务,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体系、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未完善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试点地区,要抓紧谋划、制定方案,加快试点工作进度。

  各试点地区2019年年底前要求进入“湾长制”实施阶段,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行多部门协同共管机制,明确承担“湾长制”各项职责的机构和人员,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湾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

  已制定实施方案的试点地区,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重新理顺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各地试点工作情况,做好指导工作,加强各试点地区工作交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广东省可复制可推广的“湾长制”工作成果。

  编辑:Gia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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