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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授权和委托下放土地审批权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查和监管

自然资源部:授权和委托下放土地审批权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查和监管
2020年03月21日 22:52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于1月1号正式实施,按照新法的要求,由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和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单独选址项目这两项审批事项,法律规定现在可以授权省级政府行使。3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将新法规定可以授权的两项审批事项一次性的授权给各省级人民政府,同时将国务院仍然保留的审批事项通过试点的方式委托给部分省级政府行使。

  自然资源部新闻发言人刘国洪在3月21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表示,现行的土地审批制度确实存在审批周期比较长的问题,这里既有工作层面的问题,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审批的层级比较高,环节比较多,特别是还存在事权错位的问题。为此通过推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推进一系列制度的改革,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启动特殊程序加快审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刘国洪强调,通过授权和委托下放土地审批权,根本目的是落实中央提出来的“放管服”的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绝不意味着放松用地审批当中的审查和监管,改革的目标是对省级政府更多地放权而决不是放松。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严格管控的原则没有改变。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这些原则没有放松,国家总体指标控制也没有放松,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这三条红线决不能突破。符合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标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要求没有降低。

  第二,严格审查的规则、标准没有降低,这套规则和标准是法律规定的,无论是国家审查还是省里审查,尺度的掌握上是完全一致的。

  第三,严格监管措施将更加有力。自然资源部将在监管上下更大的功夫,全面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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