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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开始接受申报

广州南沙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开始接受申报
2020年07月02日 23:17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晚报金羊网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通讯员 谢子亮 杨惠娟 徐然志

  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了解到,7月1日,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兑现通知正式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显示,今年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正式开始接受申报,其中2020年首次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度获批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人员需进行二次申请,2019年首次申请时间为5月15日-7月15日和9月5日-9月30日,相应的今年二次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3日-8月31日和10月9日-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单位须在相应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社保缴满3个月便可申报

  据介绍,2017年1月1日以来首次与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引进人才,在南沙区内购房或者租房即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其中,2019年,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吸引了789名人才前来申报,最终审核通过了702人,补贴分两年发放,首次发放补贴共计达940万元。应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需求,本次住房补贴还结合了南沙区复工复产八项措施规定,对学历型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进行了优化。

  为助力南沙复工复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南沙发展,今年的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奖励政策进一步放宽了申请条件:新引进入南沙工作的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补缴、代缴情况)或个人所得税由去年的1年放宽为3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不仅如此,申报年龄的上限要求也延迟了整整五岁——学士未满35周岁、硕士未满40周岁、博士未满45周岁(以2020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在区内租房的新引进人才,今年只需提供经流管中心租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即可,不再限制租赁备案证明的备案期限。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申领2万元

  局南沙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群众体验,南沙区人社局今年还全面优化了申报指南、申报流程和申报系统。申报材料更精简。申报人无需再提供个人及其配偶的户口本证件材料,申报材料模板中提供了单位公示情况说明、申报承诺书的材料模板,减轻了申报单位的经办工作量;申报指引更细化。办事指南详细说明了申报资料的要求、办理流程各环节,并确定了2019年度二次申请集中受理时间,方便人才查询、申报;申报系统更人性化。申报单位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线上预审,以企业账号登录服务平台后只需简单填写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即可申请预审。同时,申报材料允许打包上传,大大提高了申报效率。

  记者了解到,新引进人才住房的补贴标准共有三类,分别为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值得注意的是,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按人发放,不得重复享受。2019年度申请并获批的,本年内在规定时间进行二次申请。已享受过南沙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不含区内共有产权房政策),已(租)住过南沙区人才公寓,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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